*、项目信息
采购人: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体化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体化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建设以邮政送达中心为基础,借助审判管理系统自主研制开发送达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屯溪区人民法院的送达文书打印、封装、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取证送达有效降低法院事务性工作量,提升法院办案效率。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体化送达服务采购项目是建设以邮政送达中心为基础的“驿路*达”*站式文书送达服务平台和延伸服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和《邮政法》的规定,司法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别,快递企业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唯*可以承接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单位。 因此只能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来承接此项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号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里亭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金溪大厦*楼
联系电话:****-*******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