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漳州市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龙江颂”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龙江颂展览馆及服务中心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拟征地面积:*.****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洋西村等(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文化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
*、其他事项
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由征迁实施单位榜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组织签订协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龙江颂”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龙江颂展览馆及服务中心选址红线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江颂”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龙江颂展览馆及服务中心选址红线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