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招标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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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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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执恢**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闽****执恢**号之*执行裁定书,我中心将址于龙文区水仙大街***号荣昌东方广场*幢***号转移登记至曾燕秋(公民身份证号:************)名下。

因登记在该不动产权原权利人王张文名下的闽(****)龙文区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及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的闽(****)龙文区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无法收回,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条的规定,现我中心依法对上述证书给予公告作废。

漳州市龙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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