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8亩土地经营权
招标公告
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68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郝各庄镇东郝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亩土地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种植粮食作物,不得种植任何树木及药材等植物,不得取土、卖土。
*.承包期间如发包方需要占用此地,可以随时收回,发包方退回承包方余下种植季的承包费,合同终止。如有种植作物未成熟收割,发包方补偿当季青苗损失费,按****元/亩进行补偿。
*.承包户在收割完每*季作物后,必须与发包方沟通后再种植下*季作物,如果擅自耕种所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押金、已交承包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政府政策性种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承包方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元,承包方中途违约不退保证金,合同正常履约完毕后,完好交回承包土地,退还承包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承包地块状况以现状为准,不再重新丈量,承包方报名即视为认可。因种植需平整土地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必须于土地到期前腾清属于承包方所有的种植产品等。
*.农交所收取的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
受让方条件 |
本村村民,自然人需年满**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报名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上*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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