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公告】卫国路院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服务采购前调研公告
招标公告 【调研公告】卫国路院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服务采购前调研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13
关键词
广东省   原材料配送,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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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卫国路院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服务”项目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我院对该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积极前来报名参与。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卫国路院区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服务

*、服务期:两年

*、供应商准入资格: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提交调研资料。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公司有电子公章优先使用电子公章,公司无电子公章采用纸质扫描方式。资料请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可不局限于我院提供的基本需求,可以根据厂商经验为医院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及针对本项目解决方案对应的报价。

(*)提交****年*月*日之后同类项目业绩。

(*)提交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联系事项:

*、具体论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需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办林先生,后勤管理科刘女士,电话:****-********或****-********。

佛山市第*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 ****-******** ( 上班时间)

公信部***备案(经营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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