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基馨苑*层房屋招租
信息披露日期:****-**-** 至 ****-**-**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号“鸿基馨苑”*层,建筑面积****.**㎡。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否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未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或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的资产及附属设备、设施,承租方以正常使用状态返还招租方。 *.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网络电话费、停车费等费用。 *.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资产情况说明》,标的为贵州省汽车运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由贵州省汽车运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黔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资产租赁合同由贵州省汽车运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承租方签订。 *.鸿基馨苑外墙广告中其中*块作为配套由承租人自行报批、安装、维护并承担相关责任,免费使用*年。*.意向承租方应在承租报名前,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结构安全及外墙广告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现场踏勘表》(需招租方签字确认)。意向承租方*经报名参与承租,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并接受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切情况。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无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无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年 ■*-*年 □*-**年 □**年以上 | **个月(装修免租期*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 |||
租金挂牌价 | ******.*元/年(含税) | 自第*年起,每年租金单价在上*年度租金单价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 | ||||
租金付款方式 | □*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 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其余各期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原则,于上*期租金期限届满前*个工作日内支付下*期租金。 | ||||
履约保证金 | **万元 | 于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作为承租方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押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押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 | **万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他 | *、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若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承租方登记表;*、现场踏勘表(需招租方签字确认);*、交易保证金须知。(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个工作日为*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账号:**********************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郭经理、何经理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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