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重新发布诏安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拟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范围:东至道路、
西至空地、
南至空地、
北至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项目用地位置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都镇西梧村村民委员会。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诏安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
*、其他事项
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都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预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由*都镇人民政府代表诏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原《诏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诏征启公告〔****〕*号)同时废止。
: 诏安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图
诏安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