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营村村北397.47亩农用地出租
招标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营村村北397.47亩农用地出租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营村村北***.**亩农用地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全市统*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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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营村村北***.**亩农用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营村村北 |
土地用途: | 耕地 |
地块-*: |
东至: | 西营*村地界 | 南至: | 北京红蜻蜓养殖场 |
西至: | 宁家湾老路 | 北至: | 地下渠佟庄路 |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是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营村经济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出让用途: | 用于种植(粮油作物、蔬菜作物育苗和种植)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否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该项目出租价格不低于****元/年/亩,且每*年递增*%。租金每*年支付*次 *. 租金为上交款形式,即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交齐当年租金, 以后每年租金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价款场外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承租方需为注册地在北京市内的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不接受联合报名。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拟出租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年,合同截至日期不超过****年**月**日,具体出租期限以土地出租合同记载为准。 *.经校核土地利用现状,该地块范围内为耕地***.**亩,林地**.**亩,其他农用地**.**亩,未利用地*.**亩;经校核分区规划,该地块内有林草保护区***.**亩,生态混合区*.*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水域保护区*.**亩。该地块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储备区及现状耕地,须严格按照耕地管理使用,杜绝非农化、非粮化。项目地块内涉及采育镇镇区水厂水源地,土地流转后,应尽量避开水源保护区进行农业种植,且不得更改土地农业种植用途,如出现更改用途、畜禽养殖或新建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区域内*眼井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封填或迁移。 *. 租金为上交款形式,即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交齐当年租金, 以后每年租金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对该地块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严格按照土地性质使用土地,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出现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及违法建设。本项目地块内涉及*级保护林地,采伐地上林木需向区园林绿化局申请相关手续,严禁改变林地使用用途。 *. 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手续等原因导致承租后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本项目流转的土地包含下列地块:其中有水盆地块土地面积为***.**亩*至为东至佟庄路,南至青采路,西至宁家湾老路,北至地下渠;有城墙外路南地块土地面积为**.**亩*至为东至*支渠,南至北京红蜻蜓养殖场,西至集建办腾退土地,北至周神路;有城墙外路北大葡萄地刘坟地块土地面积***.**亩*至为东至老*支渠,南至周神路,西至佟庄路,北至地下渠;有北场地块土地面积*.**亩*至为东至小树林,南至地下渠,西至佟庄路,北至佟庄路;有白大扇地块土地面积为**.**亩*至为东至西营*村地界,南至田间路,西至杜兴水地界,北至周神路。总面积为***.**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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