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佟场村**.**平方米基站用地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全市统*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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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佟场村**.**平方米基站用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佟场村村委会东侧 |
土地用途: | 林地 |
地块-*: |
东至: | 京*铁路 | 南至: | 黄良铁路 |
西至: | 京沪铁路 | 北至: | 京*铁路 |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否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佟场村经济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出让用途: | 通讯基站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否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 其他: |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首年租金*.*万元,每*年递增*% *.分期支付的支付期限:每年支付*次,支付时间以出租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注册地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企业法人 *.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 *.诚信要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无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等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项目用途:通讯基站。该标的项目业态为通讯服务,项目用途为通讯设备间及通讯塔,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租赁期限**年,以出租合同约定为准。原承租合同于****年**月**日到期。 *.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土地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 ** 天内向受让方交还场地,受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租租赁物的,应按照本合同租赁年限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经核查,该地块*调地类水浇地,*调地类乔木林地,**年变更调查地类乔木林地,分区规划林草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