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号宗海海域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资源告〔****〕*号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号宗海海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宗海位置:泉州围头湾北部、南安市石井镇南部海域,石井镇菊江围垦和溪岑围垦区内,详见宗海位置图及界址图。
(*)宗海面积:**.****公顷。
(*)用海类型:*级类为“工业用海”,*级类为“其他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填海造地用海”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填海形成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海域使用年限:出让期限为**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算,填海形成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海域使用权终止日期”。
(*)用海用地控制要求和规划指标要求:填海标高为*域高程约为*.**(国家**高程),海域利用效率不低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其他要求详见《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泉州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片区*号项目填海工程规划控制指标的通知》(南资源规〔****〕**号)。
(*)起始价: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不含海域出让的前期费用及填海成本。)
*.竞得人需另行支付海域出让的前期费用及填海成本****.****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的整倍数。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其他相关要求:
*.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竞得海域后应在南安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企业(已在南安市设立的除外)对海域进行建设,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南安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出让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个月内*次性缴清全部剩余成交价款。逾期未缴清的,每逾期*日,每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后,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在缴清成交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手续。
*.交海方式为出让人在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后*个工作日内按现状海域条件交海。
*.竞得人须在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个月内申请填海竣工验收。
*.填海形成的土地必须按宗海(宗地)出让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竞得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竞得人必须在南安市依法纳税,开工建设后**个月内必须全部投产(最迟至****年*月),从当月开始年亩均纳税额不低于**万元/亩;项目全部投产后,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
*.竞得人必须按照当地政府的安排,配合承建单位实施公建项目建设;负责宗海内其他规划道路的建设并移交当地政府。
**.竞得者应配合当地政府严格落实《泉州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片区围填海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提出的各项生态修复建设措施,制定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同时禁止*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营运期污水直接排放入海。
**.竞得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挂牌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挂牌出让文件取得:本宗海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到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楼海域科获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整。
(*)报名地点: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楼海域科。
(*)挂牌交易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整。
(*)挂牌报价方式和时间:本宗海挂牌出让的报价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具体报价规则详见《*********-*号宗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与项目投资建设能力相匹配并能够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要求: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注明“*********-*号竞买保证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抵作成交价款。竞买人不按规定参加拟出让宗海竞买的,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开户账户:************
(*)竞买资格审查:
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书(原件)。
*.竞买人登记表(原件)。
*.竞买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竞买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等有效统*社会信用代码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现场核对)。
*.存在委托情形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经竞买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现场核对)。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关于竞买保证金的承诺书及资信证明(原件)。
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经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符合资格和申请条件要求的,予以确认取得竞买资格。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宗海挂牌不设保留底价,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特别提示
(*)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挂牌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告在南安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公布。
(*)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确需出让人派员陪同踏勘的,请提前与出让人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南安市柳城路**号自然资源局*楼海域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先生
*、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