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号 | ||||||||||||||||||||||||||||||||||||
经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竞买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团体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地块闲置*年以上的也不得参加竞买。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铜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宗地编号:****(高新)-*号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宗地编号:****(高新)-**号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竞得通知书、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报送出让人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出让文件要求的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没收全额竞买保证金,同时可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竞得人资格、参与竞买人资格、竞得人资金来源有异议且提供可靠证据实名举报的,经审查确认后,取消竞得人、竞买人资格,半年内禁止参加徐州市铜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等。 (*)本公告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高新)-*号、****(高新)-**号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土地合同前,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高新)-*号地块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预留宽度不低于**米和*处不低于****平方米的集中绿地,作为本地块的集中绿地纳入指标计算;*.须在地块西侧无偿向主管部门或街道提供不低于**个停车位,具备独立使用的功能。****(高新)-**号地块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地块装配化、绿色建筑等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养老、社区配套用房应严格按规划指标配建;*.须代建*区地上规划道路,道路宽度**米,并预留地下管网敷设空间,道路断面需根据详细规划进行设计,道路建设需满足道路主管部门的要求。代建项目完成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主管部门;*.按照每千人不少于**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完成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主管部门;*.住宅用地配建商业建筑不得超过计容面积的*%。 (*)竞买人不在本区的,****(高新)-*号、****(高新)-**号宗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日内必须在高新区注册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其他要求详见挂牌交易文件(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号挂牌公告、挂牌交易须知、规划技术条件等)。 | ||||||||||||||||||||||||||||||||||||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号徐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联系方式]办公楼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室 联 系 人:时先生 梁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详见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银行:详见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银行帐号:详见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 ||||||||||||||||||||||||||||||||||||
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
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号 | ||||||||||||||||||||||||||||||||||||
经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竞买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团体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地块闲置*年以上的也不得参加竞买。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铜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宗地编号:****(高新)-*号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宗地编号:****(高新)-**号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竞得通知书、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报送出让人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出让文件要求的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没收全额竞买保证金,同时可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竞得人资格、参与竞买人资格、竞得人资金来源有异议且提供可靠证据实名举报的,经审查确认后,取消竞得人、竞买人资格,半年内禁止参加徐州市铜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等。 (*)本公告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高新)-*号、****(高新)-**号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土地合同前,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高新)-*号地块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预留宽度不低于**米和*处不低于****平方米的集中绿地,作为本地块的集中绿地纳入指标计算;*.须在地块西侧无偿向主管部门或街道提供不低于**个停车位,具备独立使用的功能。****(高新)-**号地块竞得人须根据规划要求*.地块装配化、绿色建筑等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执行;*.养老、社区配套用房应严格按规划指标配建;*.须代建*区地上规划道路,道路宽度**米,并预留地下管网敷设空间,道路断面需根据详细规划进行设计,道路建设需满足道路主管部门的要求。代建项目完成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主管部门;*.按照每千人不少于**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完成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主管部门;*.住宅用地配建商业建筑不得超过计容面积的*%。 (*)竞买人不在本区的,****(高新)-*号、****(高新)-**号宗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日内必须在高新区注册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其他要求详见挂牌交易文件(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号挂牌公告、挂牌交易须知、规划技术条件等)。 | ||||||||||||||||||||||||||||||||||||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号徐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联系方式]办公楼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室 联 系 人:时先生 梁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详见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银行:详见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银行帐号:详见徐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 ||||||||||||||||||||||||||||||||||||
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