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城镇永胜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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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骆驼城镇永胜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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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骆驼城镇永胜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骆驼城镇永胜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骆驼城镇永胜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骆驼城镇永胜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 该项目设*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骆驼城镇永胜村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
*.* 建设地址:高台县骆驼城镇。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 预算金额:*******.*元。
*、对投标人的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社会信用代码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申请人在上传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张治欠办函(****)*号文件精神,施工企业在参加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须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青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台县博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高台创新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在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然后按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两副,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在竞价结束后*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竞价起止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致):****年*月**日**:**—****年*月**日**:**
*、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 标 人:高台县骆驼城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广硕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修远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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