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峡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南阳新兴钢结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名下位于西峡县回车镇红石桥村向阳组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豫****西峡县不动产权第*******号、第*******号)、证载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无证房产及地上附属物、构筑物。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家具、家电等。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
特别提醒: 豫****西峡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本次拍卖价包含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具备缴纳税款条件的,本院不为买受人留存该项费用,本院将及时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动产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提醒买受人在出价时谨慎考虑上述费用成本,理性出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经法院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也可直接将保证金打入法院账户,在拍卖开始前凭打款条到法院财务开具收到条后到法院添加信息。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峡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县支行,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刘法官
看样电话:*********** 徐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
西峡县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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