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招标公告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施工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更新时间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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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水泥厂,长丰文化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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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地块*施工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地块*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地块*施工总承包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安徽广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号;长丰县罗塘乡土地所办公楼*楼西边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亿*仟*佰*拾*万*仟**拾*元*角*分(小写:*********.**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建*局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号;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号院**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元*角*分(小写:*********.**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安徽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号;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南角合肥北城双创中心北楼****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亿*仟*佰*拾*万*仟**拾*元*角*分(小写:*********.**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亿*仟*佰*拾*万*仟**拾*元*角(小写:*********.**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亿*仟*佰*拾*万*仟**拾*元*角(小写:*********.**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楼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罗杰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通过申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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