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沪******小型轿车*辆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动态报价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动态报价实施方案》。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在合同生效且剩余价款全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本项目转让方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东路证券营业部
*、车辆停放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家嘴东路***号中国保险大厦**停车场,由产权人工作人员带领意向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胡洁)。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载标的仪表盘已更换,无法查看实际已行驶里程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购置本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车辆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切税、费(含因车辆脱保需补交的保险费、年审、交通违章扣分、交通违章罚款及滞纳金,停车费、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本项目收费标准: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按成交价的*%支付服务费,单宗项目收费不低于***元。
*、本次转让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在受让方结清标的价款及联交所服务费后*日内移交标的,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标的移交后因标的出现意外或其他情况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行驶里程以实际为准。
*、受让方若需*手车销售统*发票,请自行交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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