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道***号同方办公大楼***室) | 法定代表人 | 杨涛峰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商登记代理代办;商标代理;版权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专利代理;餐饮服务;旅游业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完成名称变更。*.截止至****年*月**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人民币*,***.******万元,其中人民币 *,***.******万元欠款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个自然日内由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偿还。*.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标的企业**%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为股权的溢价。 |
转让方名称 | 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号院*号楼**层**-整层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燕宪文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年第*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及**万元债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产权交易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个自然日内由本方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偿还人民币 **,***,***.**元欠款。若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个自然日内未代标的企业完成上述欠款偿还,属于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不再办理工商变更。受让方向转让方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万元。(*)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本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本方已详细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公司章程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方同意在工商变更当日完成企业字号变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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