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广元市利州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广利发改发[****]***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广州市利州区宝轮污水处理厂、荣山污水处理厂、*堆污水处理厂、大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改造风机、水泵、加药设备、搅拌器、刮泥机、除臭等设备,提升能效等级,降低能耗约*%—**%。将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由原来*******/*提升至*******/*,项目实施后,预计年节能量**.*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吨。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勘察:*.* 设计 :*.* 监理 :*.* 施工:*.* 货物:*.* 设备 :*.* 其他:*.*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项目组人员配备应符合*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应专业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近*年来,至少已完成*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个人业绩,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拟派专职技术人员*名,应具有*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整截图为准。*、申请人在《*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申请人须提供适用于本项目地区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具备完整性、细致度、准确度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材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传于此邮箱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下浮**%收取。 | ||||||
联系人 | 姜波 | 联系电话 | ****-******* |
广元市利州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广利发改发[****]***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广州市利州区宝轮污水处理厂、荣山污水处理厂、*堆污水处理厂、大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改造风机、水泵、加药设备、搅拌器、刮泥机、除臭等设备,提升能效等级,降低能耗约*%—**%。将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由原来*******/*提升至*******/*,项目实施后,预计年节能量**.*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吨。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勘察:*.* 设计 :*.* 监理 :*.* 施工:*.* 货物:*.* 设备 :*.* 其他:*.*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项目组人员配备应符合*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应专业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近*年来,至少已完成*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个人业绩,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拟派专职技术人员*名,应具有*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整截图为准。*、申请人在《*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申请人须提供适用于本项目地区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具备完整性、细致度、准确度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材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传于此邮箱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下浮**%收取。 | ||||||
联系人 | 姜波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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