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名称 |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中航高科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房屋及建筑构筑物、设备和商标无异议的函》规划函[****]**号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次性原额无息返还。*.本次标的资产转让按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我方已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信息披露公告信息,无任何异议。(*)我方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切责任与风险。(*)我方同意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行为由发生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我方除须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与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我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我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划转转让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我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移交。如因我方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我方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我方知悉并同意在成为受让方后按成交金额的*%支付交易服务费。(*)我方同意在获得标的资产所有权之日起,不得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原南通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意采取有效措施,足够使普通公众对商标转让前后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进行区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踏勘安排 | 转让标的在信息披露期间(工作日*:**-**:**,**:**-**:**)接受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组织,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踏勘联系人: 陈鹏,联系电话: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和相应增值税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共计**项,位于企业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均未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本次仅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企业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均位于企业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出租方为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租方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租赁期限至****年**月**日止。*、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始建于****年,于停产后年久失修、屋顶漏雨,门窗损坏,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企业申报的设备类资产由于购置时间较早,基于企业的运营规划,已于****年**月起全部停产。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保证事项 | 保证事项: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本转让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处置方式 | 处置方法: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其他 |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