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组团*幢***室房产转让(第*次)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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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组团*幢***室房产转让(第*次)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标的物移交以房屋现场现状为准,意向人须实地踏勘并充分了解认可转让房产的现状、房屋装修工程审批相关要求等事项后再参与竞买。*.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工商、消防、卫生、环境等与房产使用相关的*切审批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交易方式:采用“浙交汇”动态报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竞得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竞得方在支付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房产交付手续 (转让方将房产钥匙交付给竞得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竞得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竞得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竞得方负责。*.其它费用:房屋交付前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全部费用均由转让方负责,之后产生的费用由竞得方负责;房产的水、电、气等过户报装及费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本次公开转让信息披露期为**个工作日,意向人需在信息披露期内在“浙交汇”网站对应标的完成报名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