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招标公告 广安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秋季-2025年春季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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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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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儿童福利院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家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对我院****年秋季-****年春季非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年,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安市儿童福利院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总投资: 总共约***.**万元

*、服务范围

    对广安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和职工食材、儿童日常生活用品、儿童医疗药品、儿童教育用品、行政办公用品等公开招标工作进行全程代理。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

证;

(*)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

制采购文件;

(*)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拥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

存;

(*)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

知书;

(*)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 )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

汇编装订;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

务。

*、招标代理费的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要求标准收取代理费用,代理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人资格条件

(*)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资质;

(*) 须在中国或*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

常运营状态;(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年没有被工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入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年没有被列入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名,具有从业人员资格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

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评标场所)和代理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及材料的递交

(*)报名地点:广安市儿童福利院*楼总务处办公室(***)。

(*) 递交响应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投标人基本情况(*);

*.在中国或*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的网络截图;(提供网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函(*);

*.评分明细表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请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广安市儿童福利院总务部(***)陈老师处(联系电话:****-*******),若逾期送达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暂定北京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广安市儿童福利院*楼会议室

*、选择中选人

*.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料和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抽签确定中选人。

*.若只有*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中选结果公告

中选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公示时间为*天。

*、其他事项

(*)报名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报名方负责。若在任*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选资格,并禁止在项目单位投标。

(*)公示结束,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天内与我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中选单位发布的招标公告必须符合项目单位的要求,并经项目单位的审查同意后方能公开挂网发布,否则项目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如本项目不实施,则自动解除合同。

 

广安市儿童福利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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