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7536%股权
招标公告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7536%股权
更新时间 2024-10-10
关键词
天津市   道路运输业,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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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万元
拟转让比例 *.****%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 天津滨海新区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电话: ********/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条、第*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天津开发区第*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德利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桥梁、隧道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含养护维修);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开发;场地租赁;高等级公路的建设、经营、管理、养护、维修;沿线附属设施的经营、租赁;沿线广告资源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广告位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滨海新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股东会第*次会议决议《关于滨海国资公开转让持有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年股东会第*次会议决议《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所持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中约定,“本次无偿划转股权价值不包含持有股权期间资本公积对应的权益。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确认不享有公司资本公积对应权益,如转让所持股权时,上述权益不应纳入转让价值。”,新股东滨海国资不享有的公司资本公积对应权益,应在本次股权转让价值中剔除,剔除部分权益价值全部归天津滨海新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享有”。但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标的中包含上述剔除部分的权益。 *.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座***-**(存在多址信息)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传奇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财务顾问和经济信息咨询业务;汽车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滨海新区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年第**次(****年*月*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底价 ****.******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标的公司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个工作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本项目若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确定最终受让方。未受让成功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天津产权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的到账凭据且最终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后,按照退款程序将保证金按规定退还给最终受让方。 *.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符合网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参与网络竞价的,或参与网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最终受让方未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除应向转让方付清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外,还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额外向天津滨海新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按照标的企业****年第*次股东决议中明确的转让方不享有的标的企业资本公积对应权益的款项(如受让方为天津滨海新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则无需额外支付该笔款项)。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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