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长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工程名称:嵊州市环南山湖未来乡村山区共富先行村项目--长乐**村租住公寓建设及相关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
*.发包价:*******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不下浮)
*.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环南山湖未来乡村山区共富先行村项目--长乐**村租住公寓建设及相关配套项目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日历天
*.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包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竞包人自行下载获取。
(*)发包文件领取时间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通知。竞包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潜在竞包人可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 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发包文件。竞包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竞包文件不予接受。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证书的潜在竞包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数字证书。
(*)竞包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至****年**月**日上午**时**分。
**.提交方式:
(*)电子竞包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竞包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竞包文件传输,否则视为撤回竞包文件。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时**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竞包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竞包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竞包人不能现场观摩。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请各竞包人使用****浏览器访问嵊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竞包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期间须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备注:各竞包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各类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群:*********、*********。
**.竞包办法及让利率:
(*)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下浮区间为*%(含)—**%(含),各档之间步长为*.*%。
(*)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个下浮率,*个下浮率中最大的下浮率即为中包下浮率。抽取下浮率的方法:前*个球号在后*个球号摇取前不再放入摇号箱内。
(*)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个球号,球号对应的竞包人(对应报名顺序号)为中包候选人。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不下浮部分)×(*-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竞包保证金:
(*)竞标担保金额:*****元(大写:*万*仟元整);
(*)竞标担保形式:电子保函;
(*)竞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试行)》,电子保函的保证期限必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提交时间:应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到账(电子保函提交时间相同),竞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如因竞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竞包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接受。如因竞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竞包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者未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律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其竞包文件不予接受。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支付时间:中包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工程款支付:在发包文件中明确。
**.发包人联系人:钱书记 联系电话:***********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
**.其他要求:根据嵊政办〔****〕***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
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长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天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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