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南康区文峰大道、星池路、龙岭高速出入口及南康南高速出入口等*处灯杆道旗广告位经营权招租 |
标的名称: | 南康区文峰大道、星池路、龙岭高速出入口及南康南高速出入口等*处灯杆道旗广告位经营权招租,挂牌价**,***.**元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市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 |
项目简介: | 位于南康区文峰大道、星池路、龙岭高速出入口及南康南高速出入口等*处***个灯杆道旗广告位,整体租金起始价*****元/年,第*年开始逐年递增*%,租赁期限*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广告灯箱需竞得人自主建设,竞租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元。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招租标的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如有出入不引起竞租成交价款的增减,有意竞租者应在参加竞租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外观、质量问题、结构差异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负责。招租文件中所涉及的有关标的概况及标的的其它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和招租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含瑕疵),竞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经营要求:*、租金缴纳方式:按年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第*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经营期内须在当期到期日前*日内*次性足额缴纳下*年度租金。*、租金为固定金额,不因实际面积的调整而进行调整,不含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税费、电费、物业费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任何费用,所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资产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在租赁期限内,广告设施的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对广告设施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修,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如经营管理需要,竞得人需要对招租标的所涉及的户外广告位进行升级、改造,竞得人应事先取得出租单位审核批准同意的同时,也应向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报备,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切经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与出租单位无关。*、在《资产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广告位经营权由出租单位无偿收回,竞得人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所有权无偿归出租单位所有,竞得人应确保该设施设备使用功能完好。*、竞得人承租期间,需无偿提供每年*个月(**天)的公益广告上刊时间,超出*个月(**天)的征用时间在合同期限基础上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出租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营权,否则出租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资产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招租标的经营权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竞得人需自行解决水电,并承担相应费用。**、上述同意设置广告点位,如涉及第*方权益,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设置的形式、规格、密度等必须符合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的审批规范,并事先向出租单位报备,因此产生的审批报备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每幅广告面高度不超*米,宽度不超过*米,广告外沿垂直投影不占据车行道,全线统*大小规格(现已设置的逐步改造到位),底板风格相对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