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年江安县阳春镇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农函〔****〕**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江安县亿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阳春镇踏水桥村、高潮村、*龙村、金家滩村、合香村、高石村、姜庙社区村、红花村、卯埂社区村。 *.*、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工程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培肥工程以及科技推广措施等。 *.*、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的要求,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宜宾市总体规划、江安县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施工: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维码的《*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 (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至*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至*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 由设计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水利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