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高土出告字[****]**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楚雄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高土出告字[****]**号
受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联系方式]委托,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楚雄高新区****-**号 | 宗地总面积 | *****㎡ | 出让年限 | **年 | |||
宗地坐落 | 楚雄高新区站前大道与中干道交叉口东南侧 | |||||||
容积率 | 小于*.* | 建筑密度 | 小于**%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 |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起始单价 | ****元/㎡ | 起始总价 | ****.**万元 | |||||
增价幅度 | **.***万元/次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报名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备 注 | *、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为准; *、受让人须在****年**月**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出让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区选择楚雄州,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同*名竞买人只能提交*次竞买报名(同*法定代表人视为同*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致),多报无效。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 报名须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网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有效时限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数字**证书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报名、资料提交、资格审查、资格确认、报价等,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楚雄市永安路***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及**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 ***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数字**证书下载出让文件,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上报资格审查材料(格式要求为***格式)后,参与竞买。
*、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次性足额转账缴纳,竞买人在转账缴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的地块名称。
竞买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款人与申请人名称必须*致。交款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楚雄市瑞东路***号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农业银行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经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系统确认必须于****年**月**日**时**分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不能参与竞买和报价,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挂牌报价
竞买人须在挂牌期间(****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在线报价,竞买人以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同*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个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竞买人请谨慎报价,报价*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限时竞价时长为*分钟/轮次,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如最高报价低于设定的出让底价的,不予确认成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全程在网上交易,成交结果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人另行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
(*)本次出让的宗地是否为林地,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核准,如占用林地的,林地占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林地占用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交易成功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竞得人必须提交纸质竞买资料*式*份,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在土地出让电子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申请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或补充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办公大楼*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 倪先生 ****-*******
特别提示:*.由于数字**证书需要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申请和审核均需要*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注册数字**证书,如因竞买人没有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在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前,请竞买申请人自行准备并调试好电脑和网络设备,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做好竞价准备,如因竞买申请人的设备和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楚雄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高土出告字[****]**号
受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联系方式]委托,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楚雄高新区****-**号 | 宗地总面积 | *****㎡ | 出让年限 | **年 | |||
宗地坐落 | 楚雄高新区站前大道与中干道交叉口东南侧 | |||||||
容积率 | 小于*.* | 建筑密度 | 小于**%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 |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起始单价 | ****元/㎡ | 起始总价 | ****.**万元 | |||||
增价幅度 | **.***万元/次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报名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备 注 | *、具体规划要求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为准; *、受让人须在****年**月**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出让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区选择楚雄州,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同*名竞买人只能提交*次竞买报名(同*法定代表人视为同*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致),多报无效。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 报名须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网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有效时限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数字**证书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报名、资料提交、资格审查、资格确认、报价等,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楚雄市永安路***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及**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 ***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数字**证书下载出让文件,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上报资格审查材料(格式要求为***格式)后,参与竞买。
*、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次性足额转账缴纳,竞买人在转账缴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的地块名称。
竞买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款人与申请人名称必须*致。交款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楚雄市瑞东路***号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农业银行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经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系统确认必须于****年**月**日**时**分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不能参与竞买和报价,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挂牌报价
竞买人须在挂牌期间(****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在线报价,竞买人以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同*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个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竞买人请谨慎报价,报价*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限时竞价时长为*分钟/轮次,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如最高报价低于设定的出让底价的,不予确认成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全程在网上交易,成交结果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受让人另行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
(*)本次出让的宗地是否为林地,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核准,如占用林地的,林地占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林地占用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交易成功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竞得人必须提交纸质竞买资料*式*份,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在土地出让电子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申请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或补充公告。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办公大楼*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 倪先生 ****-*******
特别提示:*.由于数字**证书需要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申请和审核均需要*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注册数字**证书,如因竞买人没有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在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前,请竞买申请人自行准备并调试好电脑和网络设备,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做好竞价准备,如因竞买申请人的设备和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