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丰田牌小轿车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粤******丰田牌小轿车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根据《旧机动车价值评估意见书》( (****年)*方评字第****号)显示:“*.前、后杠漆面脱落,前杠拖车盖缺失,右后门和右后轮眉有剐蹭痕迹,左后侧围靠近后挡风玻璃处漆面开裂,*个轮圈表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擦痕,外观车况较差;*.仪表显示行驶里程******公里,整体车况*般。”其他详细内容详见上述评估意见书。 *.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行驶里程和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书,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切交易风险。 *.本次处置的车辆必须过户,标的车辆转让所涉及的*切费用(交易服务费除外)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过户时发生的有关税、费、补办年检年审、保险等。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手车销售统*发票,受让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开票手续并承担相关的服务费。 *.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经交易双方协商*致,可书面解除买卖合同关系,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前述书面文件后,向受让方无息退回交易价款、保证金,受让方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追偿。 *.标的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保管费、车辆发生的*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受让方需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资料、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确认符合过户手续后竞价,如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无法过户,视为受让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标的车辆存放在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有限公司库内,看车、提车及过户事宜请联系梁先生,号码:***********。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详见广东*方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旧机动车价值评估意见书》( (****)*方评字第****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