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永清县韩村镇韩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雅辉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自然公园东门*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平雪敏 ****-*******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韩村镇西西溜村*条原状沥青路、混凝土路、土路拆除后新建,道路总长为****米,宽度为*-*米,总铺装面积****.*平方米,总厚度**厘米,新建道路做法为****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厚石灰稳定土基层(灰剂量**%+*%水泥)+素土夯实;拆除原状路灯**盏及基础,安装太阳能路灯***盏,路灯参数:太阳能光伏板尺寸:****×***,单晶硅****光伏板(***),磷酸铁锂电池*** ****,*** ***光源,智能控制器********。本次对该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建设地点:永清县韩村镇西西溜村址范围;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 *.*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永清县韩村镇西西溜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文件售价:*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供货时间:***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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