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卷
第*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轨道交通资阳线苌弘广场站相关配套市政设施完善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轨道交通资阳线苌弘广场站相关配套市政设施完善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基础〔****〕***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资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本招标项目由 *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基础〔****〕***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资阳市 ;
*.*建设规模:自苌弘广场站施工红线向东至沱*桥匝道口,完善非机动车道与机非隔离带、更换老旧破损的人行道铺装;自苌弘广场站施工红线向西至苌弘广场,完善非机动车道与机非隔离带、交通岛,更换老旧破损的人行道铺装;苌弘广场站施工红线北侧与居民楼之间,更换老旧破损的人行道铺装;从苌弘广场至沱*桥的防洪堤滨江步道,更换修复因苌弘广场站施工临时借道造成破损的铺装;完善设计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道路中央隔离栏杆。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提供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按*个标段进行招标。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各标准或要求不*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开始登*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川建设网网站(****://***.*****.***/),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川建设网网站(****://***.*****.***/),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 《*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天台路***号
邮 编: ******
异议受理联系人: 文老师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号*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先庭飞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监督部门
投资主管部门: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年**月**日
注:
(*)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个项目(标段)为*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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