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楚市资源土出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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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楚市资源土出告字〔****〕**号
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委托,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楚雄市****-*-**号 | 宗地总面积 | *****㎡ | 出让年限 | **年 | ||
宗地坐落 | 楚雄市阳光大道南侧、彝海社区居民委员会东侧 | ||||||
容积率 | >*.*且≤*.*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起始单价 | ****.**元/㎡ (楼面价为***元/㎡) | 起始总价 | ****.****万元 | ||||
增价幅度 | **万元/次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报名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拍卖会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拍卖会地点 |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备 注 | 城市规划事宜详见《楚雄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 | ||||||
*、拍卖出让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土地市场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区选择楚雄州,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
(*)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公开信息列表。
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竞买申请人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同*名竞买人只能提交*次竞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税费,囤地、炒地,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人必须满足*人或*人以上,不足*人的,拍卖活动终止。
(*)本次出让的宗地原为鹿城镇彝海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返还用地,为确保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竞得人需按照经批准的鹿城镇彝海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
*、 报名需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网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有效时限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数字**证书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报名、资料提交、资格审查、资格确认、报价等,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楚雄市永安路***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数字**证书下载出让文件,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上报资格审查材料(格式要求为***格式)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在交易系统报价竞买。
*、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竞买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款人与申请人名称必须*致。竞买保证金*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次性足额转账缴纳,竟买人在转账缴纳的竟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的地块名称。交款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楚雄市瑞东路***号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农业银行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收据。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开具、报名竞买申请及资料必须于****年**月**日**时*分前完成并上传到交易系统,并经资格审核通过,同时在交易系统报价竞买。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的,不能参与竞买和报价。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为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现场拍卖报价
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分举行,竞买申请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在线报价,竞买人以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同*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个加价幅度或增加加价幅度的整倍数。竞买人请谨慎报价,报价*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限时竞价时长为*分钟/轮次,拍卖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如最高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确认成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全程在线上交易,成交结果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如受让地块涉及林地和草地占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许可,电力线、通信光缆等强、弱电迁改的,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林地和草地使用审批手续未获批准前,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和开工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交易成功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竞得人必须提交纸质竞买资料*式*份,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在土地出让电子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发布后如内容有变化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楚雄市瑞东路***号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李先生 ****-*******
张先生 ****-*******
特别提示:
*. 由于数字**证书需要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申请和审核均需要*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注册数字**证书,如因竞买人没有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此次电子化交易活动所需电脑和网络设备,由竞买申请人自行做好竞买(竞价)准备,请竞买申请人提前自行调试好电脑设备和网络,在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前**分钟自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等待竞价,如因竞买申请人的设备和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楚雄市****-*-**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楚市资源土出告字〔****〕**号
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委托,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楚雄市****-*-**号 | 宗地总面积 | *****㎡ | 出让年限 | **年 | ||
宗地坐落 | 楚雄市阳光大道南侧、彝海社区居民委员会东侧 | ||||||
容积率 | >*.*且≤*.*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起始单价 | ****.**元/㎡ (楼面价为***元/㎡) | 起始总价 | ****.****万元 | ||||
增价幅度 | **万元/次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报名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拍卖会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拍卖会地点 |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备 注 | 城市规划事宜详见《楚雄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号 | ||||||
*、拍卖出让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土地市场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区选择楚雄州,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
(*)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公开信息列表。
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介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竞买申请人条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同*名竞买人只能提交*次竞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税费,囤地、炒地,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人必须满足*人或*人以上,不足*人的,拍卖活动终止。
(*)本次出让的宗地原为鹿城镇彝海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返还用地,为确保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竞得人需按照经批准的鹿城镇彝海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
*、 报名需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网上进行交易,出让活动中的所有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有效时限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数字**证书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报名、资料提交、资格审查、资格确认、报价等,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楚雄市永安路***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使用数字**证书下载出让文件,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上报资格审查材料(格式要求为***格式)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在交易系统报价竞买。
*、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竞买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款人与申请人名称必须*致。竞买保证金*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次性足额转账缴纳,竟买人在转账缴纳的竟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的地块名称。交款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楚雄市瑞东路***号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农业银行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收据。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开具、报名竞买申请及资料必须于****年**月**日**时*分前完成并上传到交易系统,并经资格审核通过,同时在交易系统报价竞买。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的,不能参与竞买和报价。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为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现场拍卖报价
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分举行,竞买申请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在线报价,竞买人以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同*名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增加*个加价幅度或增加加价幅度的整倍数。竞买人请谨慎报价,报价*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限时竞价时长为*分钟/轮次,拍卖按照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竞得人,如最高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不予确认成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全程在线上交易,成交结果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电力供应、网络或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电子交易失败的,恢复交易事项以出让人和组织人通知为准。
(*)如受让地块涉及林地和草地占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许可,电力线、通信光缆等强、弱电迁改的,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林地和草地使用审批手续未获批准前,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和开工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切后果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交易成功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竞得人必须提交纸质竞买资料*式*份,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在土地出让电子交易活动中,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过期、泄密等造成无法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或报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发布后如内容有变化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楚雄市瑞东路***号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李先生 ****-*******
张先生 ****-*******
特别提示:
*. 由于数字**证书需要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申请和审核均需要*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注册数字**证书,如因竞买人没有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此次电子化交易活动所需电脑和网络设备,由竞买申请人自行做好竞买(竞价)准备,请竞买申请人提前自行调试好电脑设备和网络,在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前**分钟自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网等待竞价,如因竞买申请人的设备和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