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沈家坟干渠西侧24.52亩院落出租
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沈家坟干渠西侧24.52亩院落出租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沈家坟干渠西侧**.**亩院落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全市统*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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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沈家坟干渠西侧**.**亩院落出租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朝阳区 / 崔各庄乡 / 何各庄村 |
标的-* |
名称: | 院落 | 单位: | 处 |
型号: | 无 | 数量: | * |
拟出让用途: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 | *年 |
出让方式描述: |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价格*万元/亩/年,租金*次性付清,提前收取租金。 *.无免租期。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的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起租日期具体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 *.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并提交农交所。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院落面积**.**亩。 *.该标的所占土地为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为生态混合区,在崔各庄乡减量地块范围,在代征代拆范围。 *.该标的项目业态为体育健身训练场地,项目用途为体育健身训练场地。 *.占地*至:东至沈家坟干渠、南至球场、西至京承高速、北至树林。 *.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 *.受让方不得在标的内搭建建筑物。 *.租赁期限内,出让方有权对租赁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受让方应当按照出让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否则,出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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