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贵州省绥阳县洋川镇红旗中路富豪广场1幢1-27-1号住宅用房(116.5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绥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贵州省绥阳县洋川镇红旗中路富豪广场1幢1-27-1号住宅用房(116.5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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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住宅,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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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品信息:

拍品名称:贵州省绥阳县洋川镇红旗中路富豪广场*幢*-**-*号住宅用房(***.**㎡)

评估价:***,***.**元

*拍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特别提示: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品的认可,*切瑕疵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办理拍品交付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和拍品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遵义泽润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品的相关信息接受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安排。咨询、预约电话:陈先生***********,预约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次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房产以测绘平面图为准,无图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外观、结构、固定装修以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可移动物品),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因拍品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过户手续,或因办理*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税金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品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上拍法院、淘宝平台和拍卖公司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切费用。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拍品如原有租赁的,租赁权不因拍卖而失效,执行法院不负责交付。原承租人按照租赁协议继续享有租赁权。租赁到期承租人未还拍品,或发生可以提前收回房屋情形的、或者其他履行租赁协议产生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对拍品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年**月**日**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暂无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并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网实名认证相*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品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拍品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在****年**月**日前缴纳(竞得者缴纳余款时需注明拍卖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或淘宝网平台支付:

*、银行付款支付: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绥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东*塔,账号:**** **** **** **** ***,行号:************)。

*、淘宝网平台支付:

登*淘宝账号—“司法拍卖”—“我的拍卖”进行支付。

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署《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日内办理拍品交付手续,并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拍品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品后,淘宝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码和成交价等信息。拍品最终成交以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品调查表,详情请登*淘宝网竞拍界面查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本院。

咨询电话:陈先生 ***********

法院电话:罗法官 ****-********

淘宝客服:***-***-****

联系地址:贵州省绥阳县洋川镇绥阳县人民法院

绥阳县人民法院

     *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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