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即**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重庆市江北区大川水岸小区*号负*层负*-**
据评估报告资料显示:产权证号:***房地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层:名义层负*、物理层*;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停车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车位现有人使用。
本公告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辅拍公司办理看样登记,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呼叫中心:***-*******。更多拍卖标的可登*本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新益拍卖”查看。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人或*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标的物即涉案停车用房(以下简称车位)由本院负责过户,本院确保买受人能够获得不动产权证书。买受人在完成以下操作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买受人获得本院通知后前往本院领取过户裁定书,或由本院短信发送、邮寄过户裁定书;(*)买受人持过户裁定书前往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纳税,税种目前仅涉及税法规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契税、印花税;(*)买受人在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的相关操作后,可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案件被执行人。
本次拍卖标的大修基金,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及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及相关费用,交易双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按现状交付,请竞买人引起注意。
*).因本次拍卖标的物较多,请买受人缴纳尾款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所买标的物的名称。
*).本次拍卖车位只限涉案车位所在小区业主购买,如竞买资质不符,拍卖成交后无法过户等情况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车位*个买受人仅限购*个车位,请竞买人知悉。
*).为提高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效率,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在*日内在房屋登记部门完成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乱搭乱建,违章搭建,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路支行;账号:*********************)。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电话: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李老师、***-***-****、***-********
法院经办人员电话:***-********尹老师
法院拍卖监督电话: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号
附:*、评估报告
*、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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