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寿县南门外新城区瑶海综合大市场1#楼81商业(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寿县南门外新城区瑶海综合大市场1#楼81商业(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30
关键词
安徽省   公开拍卖
还不是会员?马上来注册查看所有信息 查看更多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对寿县南门外新城区瑶海综合大市场*#楼**商业按现状在淘宝网()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简介:

*、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包括装修、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为坐落于寿县南门外新城区瑶海综合大市场*#楼**商业商业用途房地产,钢混结构,估价对象位于*层,总建筑面积**.**㎡,****年建成,价值时点为正常使用的商业用途房地产,设定用途为商业。

(*)    土地基本状况

① 土地实物状况

名称(坐落)

寿县南门外新城区瑶海综合大市场*#楼**商业

*至

估价对象所在项目用地东至寿春南路,南至滨湖大道,西至空地,北至安丰路。

用地面积

------

用途

证载用途为商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商业用地。

形状

估价对象所在项目用地形状较规则,近似矩形,对宗地利用较为有利。

地形地势

地势较平坦。

土壤地基

土壤无污染、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

土地开发程度

*通*平(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综合分析

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地理位置较优越,形状较规则,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土地开发程度较高,能较好的满足房地产的功能需求。

② 土地权益状况

不动产权证书号

皖(****)寿县不动产权第******* 号

*至

估价对象所在项目用地东至寿春南路,南至滨湖大道,西至空地,北至安丰路。

开发程度

*通*平(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规划条件

容积率*.*

终止日期

****年**月**日

用途

商业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地面积

----

土地权属情况

所有权状况

国家所有

使用权状况

---

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土地使用管制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年

其他特殊情况

(*)建筑物基本状况

① 建筑物实物状况

名称(坐落)

寿县南门外新城区瑶海综合大市场*#楼**商业

外观

估价对象外墙为墙砖及涂料饰面,彩铝窗。

总建筑面积(㎡)

**.**㎡

用途

商业

建筑结构

钢混

建成年代

****年

所在层数

估价对象所在层*层。

临街宽度和进深

宽深比较合理。

平面布局

估价对象平面布局较合理,形状较规则。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较完善。

设施设备

供水、供电、通讯保证率较高,排水通畅,消防设施较完备。

装饰装修

设定室内毛坯。

使用、维护、完损状况

估价对象基础无不均匀沉降,墙面、地面未出现裂缝;结构构件完好,设备完好,估价对象现为闲置状态,维护状况较好,使用功能*般,属于完好房。

实际使用情况

估价对象实际用途为商业。

综合分析

估价对象所属的商业楼,外观设计较美观,平面布局较合理,临街宽度适中,有利于品牌宣传,设施设备较齐全,能较好地满足商业用途需求,对价值有*定的提升作用。

② 建筑物权益状况

不动产权证书号

皖(****)寿县不动产权第******* 号

房屋所有权状况

估价对象不动产权利人为寿县寿春瑶海综合大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建筑面积(㎡)

**.**

出租或占用情况

实地查勘日估价对象为闲置状态

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至价值时点设定无租赁等他项权利

其他特殊情况

执行依据:(****)皖****民初****号、(****)皖****执***号

优先购买权人: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评估结果

总      价:*****.**万元

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本院执行局对上述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物及报名等工作。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待定。

*、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淘宝网结算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寿县人民法院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到寿县人民法院确认。

*、所有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寿县人民法院确认。无法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日内视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淘宝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将剩余价款划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寿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

***********  ***********

联系地址: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收藏

热门推荐

项目推荐

比比招标网 > 招标公告> 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寿县南门外新城区瑶海综合大市场1#楼81商业(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Title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