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_****.*** ),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南昌新建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权及对应未分配股权收益。
瑕疵说明:*.本院曾就上述股权司法拍卖事宜向南昌新建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函征询,银行在回复中列明竞买人资质要求等限制(具体详见《南昌新建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询意见函的回复》第*点“竞买人要求”、第*点“竞买人股权数限制”及第*点“审批核准”),竞买人应自行向银行工作人员刘女士(联系电话:****-********)及相应监管部门了解核实所有限制情形,因条件不适格导致股权受让失败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股权拍卖成交后送达执行裁定书之日即为其相应权益交割日期,成交当月及之前的股权收益归被执行人,成交后次月起的股权收益归买受人(收益数额除不尽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收益结算及派发时间、方式等相关问题请自行向南昌新建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了解。*.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股权所在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南昌新建恒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询意见函的回复》仅供参考,其他该回复未尽事宜应自行向前述银行工作人员刘女士了解。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浙**执***号、(****)浙**刑初***号。
网拍号:温法网拍(****)***号。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 卢****-******** ,无实物标的不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其他可能存在的手续费、欠费等*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股权税费计算方式请自行向相关税务部门了解。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在****年**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 **** ******)。
为了即时到账,请到法院财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市府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 ****-********。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号
淘宝技术咨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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