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租赁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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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别墅**号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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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津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别墅**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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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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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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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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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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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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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 天津市房地产权证 |
权证编号 | 房地证南开字第*********号 | 免租期限 | 无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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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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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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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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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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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
支付方式 | 半年付,上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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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处理 |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最终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后,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规定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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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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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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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场结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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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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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此次出租的房产标的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勘察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勘查后,出租方向合格意向承租方提供《现场看房确认函》并加盖公章。(预约现场勘查联系人:左亚楠 ,联系电话:*********** )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承租方须按照本项目公告约定的时间支付房屋租金;(*)租赁期限内,出租房屋内涉及的水、电、暖、物业费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限内,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征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装修改造,费用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房屋现状,并同意以现状进行租赁;(*)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将本项目转租;(*)承租方必须确保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明令禁止的行业,并在任何情况下,承担承租使用期间的*切安全责任;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承租申请,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书面报名材料及经出租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等相关书面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确认双方已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出具凭证。
*、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产生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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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本项目出租用途为餐饮,意向承租方需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需包含餐饮服务等经营范围,并有*年(含*年)以上餐饮行业经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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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及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委托评估房产存在查封情况(查封机关:天津市第*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查封申请人天津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说明,其同意该房产附条件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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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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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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