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原池州*信颜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机械设备与管网等废弃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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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原池州*信颜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机械设备与管网等废弃物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杏花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评估价值不含相关税费、装车费、机械费及运杂费等相关衍生费用,拆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数量(重量)为预估值,与实际数量(重量)可能存在差异,本次不进行过磅称重,最终数量(重量)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调整价款。 (*)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废弃物,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资产种类、质量、数量、完整性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意向受让方须对照资产评估报告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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