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平街东侧、文庙街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该宗地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号)的要求配建教育、养老等设施,同时应按照《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等。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移交按照相关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规划条件按照“巨自然技字[****]**号规划文件执行。 *、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自行踏勘,该公告宗地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执行。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河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平街东侧、文庙街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该宗地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号)的要求配建教育、养老等设施,同时应按照《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等。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移交按照相关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规划条件按照“巨自然技字[****]**号规划文件执行。 *、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自行踏勘,该公告宗地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执行。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河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巾大道北侧、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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