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中矿开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
招标公告
栾川县中矿开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栾川县中矿开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樊营社区**号楼西单元**楼) | 法定代表人 | 董宏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矿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控产品除外)铅矿、锌矿开采。(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 **.******* |
河南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万元,其中:栾川县中矿开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相关债权(其中转让方应收债权包括****年*月**日前应收借款本金****.******万元,截止到****年*月**日利息****.******万元;代垫费用***.******万元;****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应收借款本金**.**万元,截止到****年*月**日利息*,***.**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标的企业股权部分的溢价。*、自****年*月**日(含)至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之日期间利息(包括****年*月**日前的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和****年*月**日后的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由受让方代标的公司承担,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期***)计息。*、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原件(转让方联系人:张女士,***********)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在北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基础服务费及其他内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区**楼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宋永祺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挂牌转让栾川县中矿开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栾川县中矿开元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次性原额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自****年*月**日(含)至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之日期间利息(包括****年*月**日前的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和****年*月**日后的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并执行《职工安置方案》;(*)本方已知悉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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