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医科大学[联系方式]新校区*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以 津教政办【****】**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医科大学[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和学校自筹:******.**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天津医科大学[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天津医科大学[联系方式]新校区*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至范围:东至团泊大道,南至毕杨路,西至空地,北至新校区*期地块。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联系方式]新校区*期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道路长度 *.*** 千米,最大宽度为*米,道路等级为支路;敷设道路给排水、热力管网:给水消防最大管径为 *******、中水最大管径为 *******、雨水最大管径为 *******、污水最大管径****,热力管网最大管径为 *******、供热面积:****** 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期范围内室外道路、通信、弱电、电力、热力、雨污水、给水、中水、消防、围墙等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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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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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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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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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条款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人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电子邮箱:*********@**.***),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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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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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医科大学[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郝继辉(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号邮政编码:******联系人:朱老师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陈向维(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号津玉大厦**楼邮政编码:******联系人:孙伟、梁淑梅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朱老师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王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