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18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房地产
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18号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房地产
更新时间 2024-11-05
关键词
广东省   地产,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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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号之*、之*、之*、之*、之*房地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号之*、之*、之*、之*、之*房地产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佛山市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切风险。

*.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查封或已披露事项外干扰受让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

*.转让标的现时不动产权证权属人显示为佛山市教育产业公司,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先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更新、变更登记至佛山市教育产业有限公司名下后,再配合受让方办理完成相关权属变更手续。不动产权登记证更新期间,所涉及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转让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土地出让金预计为*,***,***元,具体数额以届时相关部门核定为准,由受让方承担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标的存在租赁情况,部分分割出租,部分为空置,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租赁关系存续期间,转让标的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受让方成交后需无条件配合转让方以及承租方签署相关租赁变更协议,根据原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合约到期后转让方不负责清退场地。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号之*、之*、之*、之*、之*的证载用途为仓储。结合现场勘察调查,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号之*临靠马路部分的物业现状用途为商铺,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号之*的现状用途为商铺。评估对象以证载合法用途仓储进行评估,不考虑工业改商业租赁的影响因素。

*.本次转让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可能涉及的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及广东启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教育产业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所涉及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 ** 号等* 宗房地产物业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启恒资字(****)第*******号)。

*.广东启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教育产业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所涉及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 ** 号等* 宗房地产物业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启恒资字(****)第*******号】中“佛山市禅城区乐园北街*号首层*号”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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