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闲置库存铜芯线*批整体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乐山电力闲置库存铜芯线*批整体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本次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标的按《转让明细表》在标的堆放现场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 本次转让标的系闲置库存物资。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合法、合理、谨慎进行处置,在处置或使用前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在处置或使用该批的资产时不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切费用自理,并自行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意向受让方查证标的后,须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在报名时提交。如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竞买,则视为其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不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不进行资产交接。*、 受让方与转让方各分(子)公司分别签署《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付款和履约保证金后*日内,转让方在标的堆放现场以标的实物现状移交与受让方。标的移交后受让方即可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展标的清运工作,标的移交后财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标的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装卸费、搬迁费、清场费、运输费等,以及给转让方或任意第*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在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等*切损失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 标的移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寻找场地堆放标的,涉及运输条件及其他限制运输的*切因素,均由受让方自行与相关部门或相关方协调解决,在转运过程中如造成道路损坏的,由受让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在标的移交完毕次日起*日内未完成清运工作,转让方有权收回剩余标的并自行处置,受让方无权要求退还其交纳的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代为清场并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及转让方的损失由转让方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由此造成受让方所有的损失,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因转让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移交标的,导致受让方不能进场开展清运工作的,受让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西南联交所乐山分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样本)。**、 本次交易涉及的其它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本项目公告及的内容,均为本次交易的文件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