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公路工程设备及实验、办公用设备物资*宗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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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废旧公路工程设备及实验、办公用设备物资*宗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兖州公路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买受人向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日内与出让人办理交割手续。竞买人成交后须在拍卖成交*日内将成交资产清运离开现场,达到场地平整干净,符合验收标准。逾期未搬运清理完毕的,逾期每天按照成交金额*%支付出让人违约金。交割所需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械、材料、水、电等费用及安全、环保等相关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 (*)出让人按照资产现状交付,交割范围以出让人展示和实际交付的范围和数量为准。不在拍卖范围的设备物资不属于本次拍卖的范围,买受人只能清运成交的资产,否则,出让人将通知拍卖人保证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订《成交资产安全交割协议》后,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拆除清运,清运成交资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金和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自移交之日起,成交资产的看管、清理、拆除、装卸、运输、安全环保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拆除、清理、挪移、运输等施工过程中,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造成出让人或第*人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待买受人结清赔偿款项后,再行施工清运;否则,买受人所交成交价款和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出让人和第*人损失。 (*)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权属界定不清的,应及时与出让人沟通,与其他资产所有人就纠纷情况协商达成*致后再行交割清运。 (*)买受人对拆除工作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弃物和垃圾必须采用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转移、贮存和处置,由此产生的*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