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玉屏分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码):**************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玉屏侗族自治县城电大片区****-****-*号地块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容积率≤*.*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 | |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平方米 | **级 | ||
*售商业用地 | ****.**平方米 | **级 | ||
区位:中心城区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保证金:***.*万元 |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无))。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玉屏分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填写竞买申请书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在挂牌时间截止前半小时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玉屏分中心参加揭牌活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地块宗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须无偿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移交给县人民政府用于拆迁安置(其中:住房**套,建筑面积****.**平方米;门面**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城南大道;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大楼**楼
联 系 人:杨波 李冬莲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产权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屏支行
银行帐号:****************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玉屏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