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世纪大街北侧、文昌路西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上查阅下载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楼 进行。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块规划性质:*类城镇住宅用地,临珠江街**米为城市绿带;*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配建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商业建筑。*、其中用于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得低于居住用地总面积的**%,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厎商。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运河大街***号 联 系 人:姚先生、武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陵城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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