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加查县*地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加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加查县*地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线上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宗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规划条件限制 |
加查县*地块****-** | 加查县德吉路以西南,帮嘎路以东南、生态路以东北 | 约*****.** | 住宅用地 | ** |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绿地率:≥**%; |
规划要求 | *、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规划确定的主次干路道路红 线交叉转折点向两侧延伸,主干道至少控制**米,次干道 至少控制**米,支路不设控制范围。 *、建筑后退线控制主干路控制*米、次干路控制*米, 支路控制*米。 *、投资强度不低于*亿元,履约保证金为****万元。 (具体规划要求以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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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土地开发程度:*通*平。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控股或投资的企业)不能申请参加。
(*)西藏鼎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的,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公告、报名、拍卖
(*)公告:****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到西藏鼎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和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此时间点之内为准,不然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并于****年**月*日**:**前完成报名手续。
(*)拍卖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限时竞价*分钟。
*、宗地起拍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加查县*地块****-** | 约*****.** | ****.**** | **** | ** |
(*)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买受人需自成交次日起**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日内缴清成交价款,该宗地块后续投资强度不低于*亿元。否则算买受人违约。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设保留底价。
(*)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西藏鼎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
帐 号:************
行 号:************
备 注:加查县*地块****-**竞买保证金
*、出让方式
采取有底价增价的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拍卖竞价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请务必提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在拍卖规定的开始时间,竞买人应及时进行网上出价。若竞买人在规定的出价时间内未进行网上出价,或者因网络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出价,由此造成的损失与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
*、其他事项
(*)交付宗地时间: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土地。
(*)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个月内开工,自拍卖成交后次日起两年内竣工。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藏鼎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的滞纳金;超过**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布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加查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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