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花清产业园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清政务地挂出〔****〕***号
经批准,受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至范围:东至规划用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规划用地(详见测量图)。
(*)出让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开发程度为红线外“*通”,宗地红线内地面基本平整。宗地因空置时间较长,地上存在少量杂草杂树,权属清晰无争议,不影响地块的开发建设,后续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切相关费用。
宗地 编号 | ************ *******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 | 宗地 坐落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花清产业园 | |
出让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 用途 | 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类工业用地) | |
投资 强度 | ≥***万元/亩 | 保证金 | ***万元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等;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万元/亩;税收有关要求详见出让方案;*.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由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年,自交地后*年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竣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号地块挂牌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其他事项
*.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花清产业园*******************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竞得人须与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凭《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办理竞得人资格审查。
*.受让人在用地使用年期内依法依规转让或以其他形式(股权变更等)转让第*方,须经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受让人应保证第*方与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新签订《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等相关手续;用于抵押,须报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用于出租,须经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协议书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和《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办理资格审查。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了解。
*.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号首层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号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路市机关办公楼*号楼首层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
清政务地挂出〔****〕***号
经批准,受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至范围:东至规划用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规划用地(详见测量图)。
(*)出让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开发程度为红线外“*通”,宗地红线内地面基本平整。宗地因空置时间较长,地上存在少量杂草杂树,权属清晰无争议,不影响地块的开发建设,后续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切相关费用。
宗地 编号 | ************ *******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 | 宗地 坐落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花清产业园 | |
出让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 用途 | 工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类工业用地) | |
投资 强度 | ≥***万元/亩 | 保证金 | ***万元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等;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万元/亩;税收有关要求详见出让方案;*.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由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年,自交地后*年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竣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号地块挂牌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其他事项
*.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花清产业园*******************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竞得人须与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凭《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办理竞得人资格审查。
*.受让人在用地使用年期内依法依规转让或以其他形式(股权变更等)转让第*方,须经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受让人应保证第*方与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新签订《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等相关手续;用于抵押,须报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用于出租,须经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协议书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和《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办理资格审查。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了解。
*.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提出。
*.联系方式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号首层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号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路市机关办公楼*号楼首层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