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吴中区石湖景区渔家村文旅项目*期**、**-*号房屋公开招租
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位于吴中区石湖景区渔家村文旅项目*期**、**-*号房屋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内部决策情况 | |||||||||||||||||||||||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 苏州越城遗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挂牌起始日 | ****-**-** | 挂牌终止日 | ****-**-**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标的资产看样 | 看样联系人:*女士 联系方式:*********** | ||||||||||||||||||||||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 *、公告期内每星期*至星期**:**-**:**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楼服务大厅窗口, 受理时间:上午*:**-**:**,下午**:**-**:**,不含节假日。报名咨询电话:****-********、 ********。 *、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请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其他报名材料要求详见“承租方资格条件”栏。 *、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意向承租方可意向承租本批出租标的多处资产,每意向承租*处,则应交纳该标的对应的保证金。 | ||||||||||||||||||||||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吴中区石湖景区渔家村文旅项目*期 | |||||||||||||||||||||
所在楼层 | *-* | 出租面积约(**) | ****.** | ||||||||||||||||||||
租期 | *年 | 资产使用现状 | 空置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 |||||||||||||||||||||||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 **号房屋为简装,**-*号房屋为毛坯。 | ||||||||||||||||||||||
配套、环境、交通等 | 景区东入口南侧,靠近停车场;紧临友新高架石湖出口 | ||||||||||||||||||||||
其他披露事项 | *.根据苏地拨复【****】*号拨用土地的批复文件,石湖景区渔家村文旅项目由苏州越城遗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目前产证尚未办理完成。*.苏州越城遗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对标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最终承租方与苏州越城遗址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签署*方租赁合同,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指定账户。*. **号房屋正在装修中,免租期**个月,**-*号房屋现状交付,免租期*个月。*.如意向承租人需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等行政许可或备案的,意向承租人应仔细对房屋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审慎进行核验和判断。委托方对房屋的初始条件是否可以取得该行政许可或备案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等商业风险请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整体出租,其中**号房屋出租面积约****.**平方米、**-*号房屋出租面积约***.**平方米。 |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底价 | *******.** | |||||||||||||||||||||
租金支付要求 | 季度支付*次,先付后用。 | 租金调整方式 | **号房屋以第*年租金为基础(不考虑免租期),第*年租金不变第*年租金环比上浮 *%,第*年租金环比上浮 *%,第*、*年租金环比上浮 *%**-*号房屋以第*年租金为基础(不考虑免租期),第*年起租金每年环比上浮*% | ||||||||||||||||||||
履约保证金 | ******元 | ||||||||||||||||||||||
使用用途及要求 | 航天科普展示及配套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房屋以现状挂牌招租,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及维护,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租金挂牌底价包含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元/㎡/月); *、水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水价标准)收取。电费按即时价(国家(省)规定的销售电价标准)收取,变压器和线路等用电损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租赁期间的相关证照及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租赁房屋不得转租(整体或部分);*、**号房屋由出租方进行装修中,具体装修标准及装修情况咨询出租方;*、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承租方若为企业,须满足信誉良好,未被纳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航天科普展示及配套。 | ||||||||||||||||||||||
报名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 | |||||||||||||||||||||
交纳期限 | 挂牌终止当日**:**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 ||||||||||||||||||||||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 ||||||||||||||||||||||
其他说明 | *、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足额*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组织方必要服务费用(如有)后,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足额赔偿:(*)意向承租方于挂牌终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完成付款的。*、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如需对标的资产进行重新装修,承诺装修施工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并缴纳装修押金后进行重新装修,承诺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外立面、重结构等;承诺在装修期内,为标的资产购买建筑工程*切险(含第*者责任险);承诺所有针对标的资产的改造和装修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解除时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给承租方任何补偿。(*)在租赁期内为标的资产购买公众责任险,并为在标的资产内的自有财产购买财产*切险。(*)自行办理(包括工商、税务、消防和卫生等相关手续)经营或组织其他活动所需办理的*切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在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标的资产地址上注册成立公司(企业),承诺在标的资产地址上只注册*家公司。(*)未经出租方同意及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将经营场所随意扩展到标的物以外的地方,影响任何其他地方及公共利益。*、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间至线下报名地点查看项目租赁合同模板等资料),并在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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