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德云科技(天津)中心(有限合伙)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武清区(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泉州北路**号*座***室-*(集中办公区)) | 法定代表人 | 宝石花(北京)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楠)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合伙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教育信息咨询(培训、出国留学中介除外),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宝石花(北京)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
刘伟 | **.******* | ||
彭瑶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其他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宝石花(北京)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号院**号楼*层****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杨楠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宝石花医疗健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决议文件名称 | 宝石花医疗健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德云科技(天津)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发布期满,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次性原额无息返还。*、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国家出资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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