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联通航美网络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择优确定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万元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不超过*个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 ||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 | 原股东增资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融资方原股东拟以非公开方式参与增资,通过公开增资引入新股东的持股比例择优确定。 |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 ||
相关 |
名称 | 联通航美网络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北京市密云区新中街***号*层*** | ||
法定代表人 | 陈国昌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实收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类增值电信业务;第*类增值电信业务;通用航空服务;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数据处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汽车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森林防火服务;*金产品*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东个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位) | 出资比例(%) | ||
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 |||
悦航阳光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
成都海特凯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 | |||
上海物联网*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北京塞特莱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年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 年度 | **** 年度 | **** 年度 | |||||
资产总计 | *****.**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营业收入 | *****.** | *****.** | *****.** | |||||
净利润 | **.** | -****.** | -****.** | |||||
最近*期财务数据 | ||||||||
日期 | ****-**-** | |||||||
资产总计 | *****.** | |||||||
负债总计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 ***.**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联通航美网络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其他披露事项 | *、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件、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融资方处领取,融资方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相关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融资方原股东拟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致,待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实施。*、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融资方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融资方原股东将依据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项目“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年**月**日财务报表。*、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意向投资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截至****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亿元(须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其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规模总计不低于*亿元人民币(须提供相关证明);且意向投资方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其管理的基金规模不得低于*亿元(须提供管理的基金规模证明文件、管理关系证明文件或由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且意向投资方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时前将拟投资金额的**%作为保证金交纳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单*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条件要求。*、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价款,并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保证金(已转为部分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重新披露增资信息,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我方的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行调整;(*)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我方的承诺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我方是否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进行核查,我方将完全配合融资方的尽职调查、核查工作。 |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拟投资金额的**% | |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融资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增资申请的;(*)本增资项目信息披露期满,须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的;(*)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他约定:无。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不超过*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募集资金总额满足融资方要求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若征集到*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募集资金总额超过*****万元时,融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及本次拟投资金额;(*)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等;(*)合格意向投资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资源、资金渠道、资本运作、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
专业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杜经理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