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万州区高笋塘万高国际商都(靠高笋塘广场方向)户外墙体广告位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 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万州区 | 资产类别 | 广告租赁 |
*、若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规格系出租方提供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等),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租金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发布审批手续费、广告制作费、维修维护费、电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租期租金总额的*%向承租方收取,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标的限定经营广告发布,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须按限定的招租用途使用,其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出租方在承租方付清标的租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若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需投放公益广告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发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减免承租方租金。
**、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备查资料:《咨询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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